阚安生
胡总书记“五一”视察河南的重要讲话,引发了全省对坚持科学发展,着力改善民生,构建和谐社会,努力开创河南工作新局面的讨论和思考。市委、区委也结合实际,提出了奋发有为谋发展的新要求。根据领导讲话,结合自己的学习思考,现就营造奋发有为环境建设问题,发表一点个人看法。
一、奋发不仅是思想问题,更是实践问题
从理论上讲,奋发首先是让人开阔视野,转变思想观念,从而达到振奋精神干好工作的过程。连日来,从省到市,从市到区,从区到各乡镇、街道、局委,都在学习贯彻胡总书记讲话精神,统一思想,展开讨论。
我个人认为,从胡总书记的讲话,到南方三市发展经验,其核心更是一个实践问题,强调的是怎么干、干什么的实际问题。当前在我们各级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一种现象,那就是思想浮躁,执行力低。学习激动一阵子,工作仍是老样子。既无新思路,更缺新办法,问题依旧。所以说奋发不仅要解决好思想问题,更是个实践问题。
二、有为不仅是个人问题,更是环境问题
奋发并不能等同于有为。俗话说“无志者常立志,有志者立常志”。学习领导讲话,听劳模报告,看教育片,一般情况下,都能让人激动不已,甚至是热血沸腾,但往往难以持久,难以运用到平时工作之中。究其原因,主要是缺少一种适应的氛围,缺乏一种有为的冲动环境。举一个例子,在非常洁净的医院里,很少有人随地吐痰,而在荒郊野外环境条件下,陋习则有可能成为一种正常现象。为什么人在不同环境会有不同的行为,关键就是环境对心理的自控力产生了作用。
同样道理,要想真正奋发有为,除了内在因素之外,外部环境相当重要。试想在一个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部门和地方,干好工作的人肯定不会多。相反在一个比工作、比贡献、比奉献氛围很浓的部门和地方,干好工作的人就一定会多。
三、从奋发到有为的跨越,呼唤制度保障
奋发和有为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,从理论上讲,有为必须先奋发。思想不先进,理论不创新的人,肯定不会有所作为,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。但在实践中,许多人都把二者之间划上了等号。认为奋发必然会有为,其实不然!奋发到有为中间还有个环境条件制约的问题。
作为一级党组织和政府,作为一个领导,解决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问题,让其奋发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努力营造奋发有为的大环境。要想把蓝图设想变为现实,需要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,更要靠扎扎实实的工作。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不是常常听到缺乏人才的感慨吗?但是在给人才成长创造了什么条件,在培养人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却常常被忽略。
什么是人才?我的理解就是术业有专攻,在某一方面有强项的人。人才往往有性格,有特点,同样也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和毛病。人才不是全才!人才是培养和锻炼出来的,不是天生的。如果我们忽视了这一点,营造不出人才脱颖而出的好环境,那么其结果就会使许多领导陷入到具体事务之中,出现事倍功半的现象。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:当领导就是出主意、用干部。这里的用,我理解绝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使用、派用,而是一种培养和锻炼,更是一种工作环境、生活环境的创造。
就我们二七区来说,我个人觉得要想实现从奋发到有为的跨越,首先就要从培养人才方面有新突破。具体说就是要在探索公正评价人才、科学选拔干部的机制和体制方面大胆创新,努力营造出一个谋事、干事的好环境。
要想调动全区干部群众奋发有为谋发展的积极性并不难,在干事创业环境建设上下点真工夫,出台相应的奖惩考评机制,凭工作定优劣,凭政绩用干部,就会让人看到希望,看到目标,把奋发的冲动化作努力工作、大胆创新的动力,在一流工作中展现个人才能,在鸿图大展中实现人生的价值。
(作者:区委宣传部副部长、外宣办主任)